本行欣然呈现《2024超级趋势》报告,其中深入探讨了塑造未来市场格局的结构性趋势,涵盖从国际权力平衡的演变,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资本配置,以及人工智能的变革性影响等一系列焦点话题。
以下五大“超级趋势”预见了未来五年将面临的挑战,引导我们应对当前的地缘政治、宏观政策、投资、技术、环境和社会困境:
该报告由新加坡银行首席投资办公室 (CIO) 和首届CIO全球咨询委员会 (GAC) 联合编撰。委员会成员在报告中分享其独特视角、专业观点及应对策略,在当前日渐崛起的全球新秩序下,为投资者提供所需观点和策略。
委员会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顶尖智库的专家和资产管理人,组成独立的投资咨询委员会,旨在提升首席投资办公室的研究实力,为客户提供相关观点。
注: 本行对任何外部演讲嘉宾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负责,相关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外部嘉宾所持观点不代表本行观点。这些观点可能未经本行讨论、咨询或同意。您需自行判断这些内容对您是否适用。如有疑问,请自行寻求独立的财务、法律、税务或其他本人判断合适的建议。本行及任何行内职员均不就您因使用演讲嘉宾内容而引起或关联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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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材料由新加坡银行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码:197700866R)(“本行”)编制并由本行在新加坡分发。
本材料不提供单独定制的投资建议。本材料为一般传阅而准备并旨在用于此目的。本材料的内容未考虑任何特定人士的具体投资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或特定需求。您应独立评估本材料的内容,并考虑本材料中讨论的任何产品的适用性,同时考虑您自己的具体投资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和特殊需求。如果对本材料的内容或本材料中讨论的任何产品的适用性有疑问,在承诺购买任何产品之前,您应向自己的财务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寻求独立的财务意见,同时考虑您的具体投资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和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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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材料的分发、公布或使用会违反适用法律或会使本行或其联属公司、相关主体、关联人士及或联属机构(合称“联属机构”)须遵守新加坡、中国香港或本行全权决定的其他司法管辖区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的任何许可、注册或其他要求,则本材料并不旨在向该司法管辖区内的任何主体分发、公布或使用。
本行及其联属机构可能发布其他报告、分析或其他文件,表达与本材料内容不同的观点,并可能提供与本材料观点相反的其他建议或做出与本材料观点相反的投资决策,所有报告、分析和文件中表达的所有观点均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行及其联属机构保留随时(包括在发表之前)根据本资料内容采取行动或使用本材料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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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本行员工(包括作者在编制本材料时可能曾咨询的人士)及本行管理的全权委托账户可能持有多头或空头持仓(包括可能与本材料中的观点不同或相反的持仓,或可能在本材料中讨论的任何产品(包括其衍生品)持有权益),可能已按不再适用的价格及市况购入有关持仓,可能不时买卖有关产品,以及可能与您的权益不同或对您的权益有所不利。
分析师声明
编写本材料的分析师证明,本材料中包含的意见准确且唯一地反映了该分析师对公司证券的看法,并且其已采取合理措施以保持本材料中意见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编写本材料的分析师及其关联人并无在该公司拥有金融权益。金融权益指证券、认股权证和/或其他衍生品的投资。分析师根据新加坡银行有限公司的整体收入收取报酬,其报酬的任何部分过去、现在或将来都不会直接或间接与本材料中包含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有关。分析师的汇报线区别并独立于新加坡银行有限公司的业务招揽或营销部门。
分析师及其关联人确认,他们不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公司或其他第三方也未就本材料向分析师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报酬或其他利益。
“关联人”的定义是(i)分析师的配偶、父母或继父母,或任何未成年子女(亲生或领养)或未成年继子女,或任何兄弟姐妹或继兄弟姐妹;(ii)分析师、其配偶、父母或继父母、未成年子女(亲生或领养)或未成年继子女、兄弟姐妹或继兄弟姐妹作为受益人或全权对象的信托的受托人;(iii)习惯于或有义务按照分析师的指示或指引行事的其他人。
利益冲突声明
本行是新加坡一家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的持牌银行。新加坡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是香港《银行业条例》(第155章)所界定的认可机构,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同时也是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所界定的注册机构,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本行、其员工及其新加坡办事处/中国香港办事处管理的全权委托账户可能持有本文件提及的任何投资产品(包括其衍生品)的多头或空头持仓,或在其他方面拥有权益,并可能不时处置任何该等投资产品。本行构成华侨银行集团(为此目的,指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及联属公司)的一部分。华侨银行集团、其相应的董事和/或员工(统称“相关主体”)可能在本材料提及的投资产品或发行人中拥有权益。该等权益包括实现该等投资产品的交易,以及为该等发行人提供经纪、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华侨银行集团及其关联主体也可能与该等投资产品的提供商有关联,并从中收取费用。由于华侨银行的“中国墙”安排,华侨银行、本行、华侨银行投资研究私人有限公司、华侨银行证券私人有限公司或华侨银行集团的其他成员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之间可能存在本行及其分析师并不知情的利益冲突。
本行遵守一项集团政策(不时修订和更新),规定华侨银行集团各实体如何管理或消除可能影响华侨银行集团任何研究分析师发布的研究报告公正性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
如本材料与要约有关,则可能仅提供予:(i)中国香港合资格私人银行客户及专业投资者(定义见2001年《证券及期货条例》);(ii)新加坡合格投资者(定义见经修订或修改的2001年《证券和期货法》)以及(iii)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专业客户(定义见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规则)。任何其他主体不得对本材料的内容采取行动。
其他披露
新加坡
如果本材料涉及结构性存款,则适用本条款:
该产品为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受新加坡存款保险公司承保。与传统存款不同,结构性存款具有投资成分,回报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承诺购买本产品之前,您可能希望寻求财务顾问的独立意见。如果您选择不寻求财务顾问的独立意见,您应该仔细考虑该产品是否适合您。
如果本材料涉及双货币投资,则适用本条款:
该产品是双币种投资。双币种投资产品(“DCI”)是一种衍生品或嵌入衍生品的结构性产品。双币种投资产品涉及一种货币期权,该期权赋予存款机构在到期时以基础货币或替代货币偿还本金的权利。该投资赚取的部分或全部利息代表该期权的溢价。
通过购买本双币种投资产品,您将赋予本产品发行人在未来某个日期以不同于您初始投资所用货币的替代货币向您偿还的权利,无论您当时是否希望以这种货币偿还。双币种投资产品会受到外汇波动的影响,这可能会影响您的投资回报。外汇管制也可能适用于您的投资所关联的货币。与最初投资的基本金额相比,您的本金可能会遭受亏损。在承诺购买本产品之前,您可能希望寻求财务顾问的意见。如果您选择不寻求财务顾问的意见,您应该仔细考虑该产品是否适合您。
中国香港
本文件并未送交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其内容亦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因此:(i)股份/票据不得在香港以任何文件形式发售或出售,除非发售或出售对象是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定的《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或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所界定的“招股说明书”或不构成《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所界定的向公众要约;以及(ii)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发出任何针对香港公众或其内容可能被香港公众查阅或阅读的有关股份/票据的邀请、广告或其他文件(除非获得香港证券法许可),但相关股份/票据仅出售予或拟出售予香港境外主体或《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据此制定的《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的则除外。
本产品可能涉及衍生工具。除非您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否则切勿投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您应该在您认为必要时咨询独立专业的财务、税务和/或法律意见。
如果本材料涉及复杂产品,则适用本条款:
有关复杂产品的警告声明和信息
(适用于由中国香港客户经理管理的账户)
如果本材料涉及复杂产品——基金和ETF,则额外适用本条款:
如果本材料涉及复杂产品(期权及其变体、掉期及其变体、累计期权及其变体、反向累计期权及其变体、远期),则额外适用本条款:
如果本材料与弥补亏损类产品相关,则适用本条款:
有关弥补亏损类产品的警告声明和信息
(适用于由中国香港客户经理管理的账户)
在您投资于任何弥补亏损类产品(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定义)前,请阅读并确保您了解弥补亏损类产品的特点,该等产品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如果本材料涉及存款证明,则适用本条款:
结构性存款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如果本材料涉及结构性存款,则适用本条款:
结构性存款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保障。
如果本材料涉及结构性产品,则适用本条款:
这是一种涉及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除非您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否则切勿投资。如果您对产品所涉风险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向中介机构说明或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如果本材料涉及结构性产品和债券,则适用本条款:
分销商声明并同意,其没有也不会向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任何主体提供该产品,除非该要约属于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市场规则的“豁免要约”。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没有责任审核或核实与豁免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尚未批准信息备忘录或采取措施验证其中所载资料,因此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在转售方面受到限制。所发售产品的潜在购买者应自行对产品进行尽职调查。
请确保您理解相关发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备忘录或发售通函)的内容以及本文件中所载的条款。如果您不理解相关发售文件的内容和本文件所载的条款,则您在决定是否投资之前,应在您认为必要时咨询授权财务顾问。
如果本材料涉及基金,则适用本条款:
本基金不受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任何形式的监管或批准。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本基金有关的任何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文件。因此,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并未批准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其他相关文件,亦无采取任何措施验证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资料,并且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与本基金相关的单位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在转售方面受到限制。潜在购买者应自行对单位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咨询授权财务顾问。请注意,此发售仅面向专业客户,并不针对零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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